我想问一问借条上的违约金写多少是违法的?

时间:2024-04-01 作者:宝鸡律师

法律分析:违约金写多少,应该由双方共同协商约定,但是依据相关规定,违约金的上限不能超过造成实际损失的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
借条的违约金有合同的从合同约定,对于违约金的数额确定,通常是以合同约定的数额为准来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一般来说,借条违约金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或者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合法。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就业协议违约金一般多少
就业协议违约金没有固定的数额。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两个,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并没有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数额的明确规定,其中《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就应按照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但特殊情况例外。
如果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如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借款的违约金数额,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是违法的。如果借款的违约金过高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予以适当地降低。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本文链接: http://www.007sc.cn/314309.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杭州公司法律师 杭州律师 瑞安律师 合肥长丰县律师 南通崇川区律师 杭州余杭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律师 杭州贷款纠纷 阿拉善律师 池州律师 四川律师 曲靖律师 佛山律师 遵义律师 芜湖律师 临海律师 泰顺律师 弋阳县律师 上饶德兴市律师 阜阳颍东区律师 马鞍山当涂县律师 宣城泾县律师 铜陵义安区律师 青岛黄岛区律师 太和县律师 鄱阳县律师 商丘律师 唐山律师 湛江律师 阜阳律师